1、新《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之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一把手”职责中首次明确“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如:《安全生产法》、《消防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规。
法律分析:主要内容包括:设备设施保障责任;资金投入责任;安全生产机构及人员配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新安全生产法的内容包括以下两点: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新《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之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之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法律主观: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法律法规是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法律分析:安全生产法主要内容包含: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强化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明确乡镇人民 *** 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
使安全生产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建立安全生产法制秩序。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是为了制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工作,依照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的办法。
(7)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六项责任 《安全生产法》特别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作了专门的确定。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 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法律分析:主要内容包括:设备设施保障责任;资金投入责任;安全生产机构及人员配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1、之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2、法律主观: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法律法规是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4、履行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义务。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之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共119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之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共有7章共分为一百一十三条,分别为: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法律分析:安全生产法共有一百一十九条。安全生产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而制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一共有一百一十四条。
【法律分析】: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共有一百一十四条,主要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而制定的。
【法律分析】: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共一百一十四条。